声明人:李淑兰
由于我学法不深,执著心太强,在邪恶的威逼下不情愿的写了“保证书”等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的东西。现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所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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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