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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惠珍

    我是1998年得法的,我受益了,可是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对大法、对师父犯下了最大的罪—“撕师父照片”,说对师父不敬的话,虽然不是我自己情愿的,但是是我亲手做的,亲口说的。现在我是明白了,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可我就是放不下这件事,我愧对伟大的师尊,同时我写了“保证书不炼了”,这些我心里放不下,安不下心来,特此严正声明在强化洗脑班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一定走好我以后修炼的路。我有信心,我一定做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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