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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杏棉 我于98年得法,由于不精進,对法理认识不清,在关键时刻放不下人的情、面子,走不出人来。曾经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不应该、绝不能做的事,愧对大法,对不起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现严正声明,自99年7.20至2001年期间所签过的字、写的“保证书”(包括家属替写的在内)、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一定精進实修,做好证实法的三件事,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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