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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玉莲

    我于2000年6月20日去北京上访,被邪恶抓回来。邪恶自己写下一个“××书”,让我给按个手印,因为我学法不深,悟性跟不上,给大法抹黑,给自己修炼路上抹了黑点,我真后悔,我不应该配合它们。为此我要严正声明我的手印作废。我要决心走好,走正我修炼的每一步,做好我应该做的三件事。师父说:“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我要牢记在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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