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绍琴
我于2000年5~6月间在市公安局的高压迫害下,写的“不练功”保证书,宣布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在正法中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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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