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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铁钢

    99年7月25日下午,派出所两名警察到我家问我是否炼法轮功,因为当时学法不深,有怕心,回答说“以前炼,现在不炼了”,还违心签了“不炼了”的名字。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回到大法的行列。特此严正声明:在我家和在单位的签名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随师行,学好法,讲真象,发正念,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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