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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平

    我是95年得法的。今年4月,我去发真象时被恶警绑架。在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期间,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在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严正声明以前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今后我要将自己溶于法中,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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