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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春媛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1999年10月底曾到北京信访办上访,被带回当地派出所,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压力面前妥协了,现严正声明当时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从今后一定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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