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志玲
因学法不深,做出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特此声明:一切所谓“保证”一律作废。今后要充份发挥大法一粒子的作用,“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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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