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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耿秀花

    我在1997年11得法,炼功后使我的心灵、身体有着极大的变化,我家里的人受意无穷,由于在2001年邪恶的镇压,在这种高压下写下违心的“悔过材料”,现在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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