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杰
在拘留所的压力下,所有写的或代写、代签的“保证书”,声明无效。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