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书芹、张平娥、张雪娥
因学法不深、有怕心,没有走出去,在派出所的压力下,按过手印。在此声明手印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进程。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