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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杜艳芳 我叫杜艳芳,是95年得大法的,从大法中得到了身心的净化,在大法的修炼中我也做过保证要一修到底,永不回头。 2000年7月20日,为了走出来证实大法,被派出所抓走,非法拘留3天3夜,非法抄家、罚款3000元,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重放不下亲情,就用人的想法写了保证书骗他们,等我出去照样做大法的工作。看了网上的材料,良心受到谴责,我严正声明保证书立即作废,我发誓今后要坚修大法心不动,在邪恶面前永不屈服,在正法的路上做一个大法粒子,感谢恩师慈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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