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尹洪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我为了坚持对法轮佛法-“真、善、忍”宇宙大法的信仰与修炼,曾经被派出所非法绑架;被市劳教所非法劳教;被市“610”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合谋非法开设的强制洗脑班進行非法洗脑迫害;被市看守所非法刑拘,后又被非法强制秘密转至劳教所继续非法迫害。劳教所的恶警、坏人于2001年4月6日开始对大法弟子進行疯狂的、残酷的电棍电、抽打、“关小号”、不让睡觉,长时间腰板挺直于小塑料凳上等多种非法酷刑与非法迫害。由于自己的怕心太重,在邪恶的非法迫害中,自己怕承受不住从而违心的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等,辜负了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与赋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铸成了大错,给伟大师尊与大法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了严肃自己对大法的正念、正信与修炼,使自己能够从新走入正法中修炼,为此,我现严正声明在邪恶的非法迫害中,自己于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坚定正念、正信,坚定修炼,不再辜负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与赋予大法弟子正法时期的伟大历史使命,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