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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志蓉 在99年7月20日至2000年底的这两个年头中,迫害大法的邪恶烂鬼也是最残酷的,经常把我和几十个功友抓到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关就是几天,十几天不准睡觉,吃饭只能是自己的家人送来,否则就只能挨饿。逼迫每个人写什么《公安六条规定》的“三不准保证”,不写就不准回家。那时我学法不深,就给邪恶写下了模棱两可的“假保证”,认为我回去也照样炼功学法、讲真象。在2001年至今也没再给邪恶写过什么,认为自己把握得好,过关了。现在经过不断学法才深深的认识到:那是对师父的不敬,对大法修炼不坚,是在向邪恶妥协,是给旧势力签约,是一颗最肮脏的人心。在此我严正声明不管当时出于什么样的压力迫使我写下违心的“保证”一律作废。决心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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