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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周永萍

    在7.20后,单位领导要求炼法轮功人员,写出书面“保证书”。我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心性不高,没有从师父讲法上去认识,怕自己名利受到伤害,就写了“保证书”。2000年单位领导和公安部门对我施加压力,这时自己的一颗害怕的心,怕自己的名利情受到伤害,为了赶快解脱自己,就写了诽谤师父的话。在2001年单位领导,让每位职工在诋毁大法的横幅上签名,我当时没有用师父讲的宇宙特性“真、善、忍”去对照,没有把自己当做真修弟子,就在横幅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一次又一次给大法造成很大的损失。在此我严正声明所写的不符合修炼人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遵照师尊讲的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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