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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回春 我在证实大法时被警察无理的扔到警车上,送回当地的警察局,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劳教三年。在我呆的劳教所里,有大法修炼者男女老少百十来人,最大年龄70岁,最小的也就16~7岁,我们每天除了坐号,还有干活。挖沟、插秧、搬砖、扫茅房、挑瓜子等很多体力劳动。吃的是难以下咽的粗粮和菜汤,这些我们都不怕,我们都挺过来了,但是精神上的压力是最难过的,他们用各种方式让我们接受洗脑,写“悔过”材料,开始时先让已经被洗脑的学员“做工作”,再让亲人来苦苦哀求。然后三番五次的开会恐吓,最后,电棍,手铐,罚站、不许睡觉加刑期等残酷的手段反复折磨着不接受洗脑的修炼者,我就是因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压力和肉体上的折磨而被洗脑的,我知道我接受洗脑是不对的,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我当时就是承受能力太差了,我不想在劳教所里呆了。我想出去学法、炼功,我还有许多心没有放下,怕心、母女之情,我怕连累家人,被常人误解“自私”所以我动摇了。我想我骗了他们说“我不炼了”,我出去还炼。其实我骗的是自己,今天我要在《明慧网》向社会郑重声明:我在劳教所里所写的一切字迹全部作废。因为我是在精神和肉体受到摧残承受不住的情况下写的,所写、所说都是违心的,不是我的真心话。我知道我修的太差了,我还有很多心都没放下,所以我才会被洗脑,今后我一定要好好修炼,证实大法,让更多的人都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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