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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海艳 我2000年7月因病危学大法,病痊愈。2000年11月去北京证实法半路被抓,遭非法关押10多天,受尽残酷折磨,被几个恶人打得尿在身上。10多天后被县公安局劫到看守所非法关押7个多月,遭手脚链铐、恶警用脚踩等刑罚。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半,于2001年7月被非法送入劳教所。在劳教期间,受尽各种迫害和蒙骗,被迫写下了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我于2001年12月从劳教所回到儿子家住,县“610”办和公安交待我家人对我监视和教管,没有人身自由。一直到2002年11月我才得以重新回到大法修炼路上来。现严正声明:自己在被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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