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献红

    我是98年得到大法的,心中无比喜悦,每星期都到集体炼功点学法、炼功。得到心性升华,身体的健康,还修去了许多不好的人心。“真善忍”时刻记在心中,在社会上、家庭中处处忍让,得到了家庭的和睦,乡亲们的赞扬。我都以法为师,不为名利所动。2000年11月20日我和母亲去政府上访,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却被恶人毒打。想到才几个月的孩子,就违心的说“不炼功了”,还按照他们写的东西抄了一遍,写的是什么内容也不清楚。后来,被罚了款,家人保证看着我才放人。在此,我声明:我及家人还有村干部替我所做的所有“不炼功的保证”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