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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素珍

    我于98年5月份得法,得法后使我的身心都得到了健康,并出现了很多奇迹。99年7.20江××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10月份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回来后被抓進看守所。公安局的一个亲戚怕影响他的前途,背着我给写了“保证书”。在十六大期间家人又代我写了“保证书”,这意味着和旧势力是一伙的,就归它管。通过学法,认识到它的严重性,我要坚决和旧势力决裂。特此声明:以上两次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今后我要精進,努力做好老师说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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