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淑兰 99年7月20日全国邪恶集团铺天盖地镇压法轮功,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主任多次到家填表和签字,由于家属害怕就代签了“不炼”的字。2000年10月我去北京,在车站被派出所截回,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人心,怕心太重配合了邪恶,现声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家属代签的字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