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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惠琴 我94年8月13日得法,得法后天天集体学法炼功,99年7.20以后,有一天居委主任和派出所突然闯入我家,当时我以为是我们家人或是功友,我不防备就给他们把门开了,在他们拿的几张纸上不知写的是什么内容签了字。为此特别提出严正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的维护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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