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凤琴 在2003年3月4日,因证实大法,参加法会,被邪恶抓走,由亲人给代写“不炼功的保证”。这是有损大法的事。为此,我严正声明:我坚定修炼大法,任何人替我写的“不修炼保证”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