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琴
从99年7.20以后,公安不叫我炼功,叫我写“保证”,我不写。最后由公安人员写的,因当时有怕心,就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特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变,请老师放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