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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保英 我是98年夏天得法的。99年7.20后,我出去打工,以及家人干扰和工作时间长就没学了。后又于2003年2月开始学法。2004年7月11号下午送牛奶,跟人讲真象时,被告到派出所。到派出所问材料,叫我签字,我拒绝签字,它们叫人把我看住。下午3点钟,在亲人的压力阻碍和威逼下,又由于自己有怕心,被迫写了“三书”,而且亲人还花去1040元的请客费。事后在同修的帮助下,认识到不应该写“三书”。在此向师父请罪,弟子写的“三书”作废。弟子以后多学法,发好正念,多和同修切磋,放下常人的情和各种执著心,向受骗的民众讲真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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