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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菊香

    我于1998年末得法。在99年7月20日邪恶对大法迫害开始后,我单位领导配合邪恶逼迫我放弃修炼,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承认了旧势力安排,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背离了大法,最近通过学习师父新经文和与同修切磋,对以前自己的错误做法有了明确认识,深感自己当时的做法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为挽回损失,现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再修炼”的保证作废。今后决心加强学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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