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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桂兰 我于1996年2月修炼大法。99年7月20日邪恶对大法迫害开始后,我所住社区书记配合邪恶,逼迫我“不再修炼法轮功”。由于自己怕心太重,执著于常人中的利益得失,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长期以来,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于这件事未能引起重视,近来通过学习师父新经文,在与同修切磋中,感到自己当时的做法是不符合大法的,现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说“不再修炼”的“保证”作废。今后要多学法、坚持做好三件事,做合格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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