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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焦梅珍

    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弟子学法不扎实,对法理认识模糊,再加上人心凡重,一度迷失方向,曾交大法书、写“保证书”和说过一些不符合修炼人心性标准的话,回想起来使我很痛心。我愧对恩师教诲。感谢慈悲的师尊给众弟子一个弥补和悔改的机会。我严正声明:凡是以前所写、所说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事一律作废,包括家属代写的“材料”统统作废。任何人不能代表我,以后我决不给邪恶势力写“保证”,决不给证悟到的一切抹黑。“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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