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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肖正蓉 我是1998年3月有幸得大法的,由于当时我还在上班,所以只注重炼功,学法不多。1999年7.20的前夕,派出所的人来到我们炼功点,看到我们正在炼功,详细了解了每个人的情况和工作单位,当时我们不知道要开始迫害法轮功了,所以就如实的说了。第二天(即7.20)铺天盖地的迫害开始了。派出所的人又一次看到我说:“去向你们领导说清楚”,我说:“说什么?”他说:“说你炼法轮功的事。”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悟性差,所以在7月25日我见到我们领导时便对他说了妥协的话,助长了邪恶迫害。现在想起来很惭愧,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为此特提出严正声明:我向领导说过的话彻底作废。坚持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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