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梦兰
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我儿子花了很多钱,拘留所才把我放回来,为此我很痛心。我严正声明:我儿子的态度不代表我。我永远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真修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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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