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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方菊

    我96年得法,修炼前身体多种疾病,肾炎、头痛、肚子痛等,通过修炼后,身体得到了康复。是大法挽救了我,我真正体会无病一身轻的快感,体悟到大法的神奇。2000年底,为说一句公道话,走上天安门,证实大法,打横幅,还我师父清白。后来被警察抓捕,送驻京办,被遣返回当地。市、乡政府继续迫害,用几股电线制成鞭子,抽打、打耳光、拳打脚踢,几小时后身体呈紫黑色。在政府劳动十几天,后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多月。政府接回后,他们要我放弃修炼,在高压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不上北京,不串连,不散传单”的话之后,对照师父的法,发现自己做错了,同样是符合了旧势力安排。今特此声明,这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三书”彻底作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以后对照师父的法去做大法弟子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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