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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自义

    在2002年5月的一天,恶警突然闯進我家,发现了我随手学习的大法资料,并把我强行带到派出所。因我有常人的执著,怕把老伴吓犯了病,就违心的在搜查证上签了字,造成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资料被抄。在逼我写“保证”时,虽然我坚决不写,但我女儿急着给代写了“保证书”,警察给签了名,当时我认为这是他们在伪造,与我无关。通过学法,现在我认识到在搜查证上签字就是对旧势力的顺从。对别人代写“保证书”当时没制止,也是对旧势力安排的顺从和默认,是偏离违背大法的行为。为此,我严正声明这次我的签字和别人代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我决心放下常人心,破除自身一切旧的观念,归正自我,紧跟师尊走好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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