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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爱芬 我是1999年农历2月9日炼的法轮功,开始炼的时候是抱着祛病健身的目地,炼了功以后才知道炼功要重德才能祛病的。可是炼了不多久,江××一伙就不让炼。在这五年当中炼的也不精進,由于正念不强,被派出所抓了去把我关了三天,因为什么也没得到就把我放了,可是他们不死心又把我带到市“610”去洗脑。一时糊涂就写了“不炼的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过后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严正声明我的洗脑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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