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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艾玉

    我今年56岁,98年得法,得法后使我身心健康,受益非浅。99年7.20迫害开始后,我要到北京去正法,走到半路被截住,由于自己正念不足,在邪恶的压力下,向派出所写了“保证书”,并摁了手印,背叛了师父,心中一直十分懊悔,现在郑重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和摁的手印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重新走入大法修炼,紧随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所讲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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