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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桂君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怕心,在派出所签字、按指纹、家人替签的字,在家里强迫照像、在洗脑班写“三书”等,邪恶逼迫我放弃修炼等种种邪恶手段,我所做的都是被逼的。现在我认识到错了,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的一切是大法所构成的,今后无论面对再大的压力,也不向邪恶妥协,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迫害,真正达到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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