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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黄秀荣

    自99年7•20以后,由于怕心和执著,做的不好,街道主任到我家签字,我孙子替我签了字(二次),我严正声明作废。2002年3月份,派出所抓我,拘留了我,我由于怕心,把两个法轮章扔了,把师父的讲法给烧了,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也绝不能做的事,对大法、对师父犯了罪。我在这里严正声明我在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决在大法中一直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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