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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谷桂菊

    1999年7月20日之后,社区人员来到我家,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我说了妥协的话,然后让我签字,我说那有什么签名的,然后她把我的名字签上了。我也没有反驳。我想当时没有反驳,就是对旧势力的认可,因此,严正声明,“签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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