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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徐正华

    99年7.20后,由于我学法不深,悟性太差,在邪恶的逼迫下,在污蔑大法的材料上签了名,做了违背大法的事,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我现在严正声明签名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彻底和旧势力决裂,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路,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在正法修炼中勇猛精進,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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