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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黄波、李连清

    我俩在“十六大”前夕,由于恶人的迫害和干扰,学法意识不深,给派出所签下了“证明自己在家不去北京”的名,助长了邪恶迫害,现在声明此次“签名”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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