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淑珍
由于以前法学的不深,认识的不好,没有按法的标准做。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保证书”,还有99年以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废,一定坚修大法,金刚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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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