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赵佑民

    我是1998年12月27日有幸得大法的。原来身体上所有疾病:低血压,严重贫血,胃溃疡,肩周炎,颈椎炎等都痊愈了,心性方面也得到很大提高,道德品质得到回升。我是搞土建预结算工作的,过去别人送钱送物我也收。自从学法后,施工队送我一套两房一厅房屋,价值40多万元,还送十万元装修房屋,送空调,手机,红包等,我都一一回绝了。因为我是大法弟子,要按师父的教诲去做。2001年10月27日,我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邪恶关押,送回户口所在地,公安要我写“保证书”。原单位领导说:如果你不写“保证”,上级有指示,若单位有一个炼法轮功的上北京,全公司及全局一年不能接工程,公司几万人都没饭吃。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被情打动,被迫写了“保证书”,配合了邪恶。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消除对大法的不利影响,从今以后紧跟师父,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