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孙艳华

    我是98年喜得法轮大法的,自从得大法之后,身心受益;脾气也好了,去掉了不好的坏毛病,很多病都好了。这些都是师父的慈悲苦度,是师父教我们修“真、善、忍”的结果。就是这么好的功法,江××集团在99年7.20不让我们修炼,当地派出所几次找我签字,就是在邪恶打压下,因为自己有私心和怕心,也为了自己的家庭,违心的签了字,但是心里还是没有放弃修炼,还是照样学法炼功。因为做好人,修“真、善、忍”是没有错的。当时只是想欺骗他们。我虽然签了字,但我内心是决不放下修炼的。我现在认识到那样做是不对的,那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师父教我们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让全世界的人都道德回升也没有错。特别是今年四月份,当地派出所又找我“签字”,是家人代签的字。我觉得太对不起师父了,签了字以后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好象什么都没有了。我想为什么要配合邪恶呢?为什么违心的签字?是因为自己看书少,学法不深造成的,我现在特别后悔,心里很不安。真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决心要多学法看书,勇猛精進,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