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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岳玉芳 我于97年11月份得法,由于学法不精進,两次進拘留所,被派出所打个半死。但我更加坚定修炼大法不动摇,并抵制邪恶到底。不管恶警怎样拷打追问我不说什么,不检举同修和任何人,不说材料的来历。警察很气愤,邪恶得不到任何同修的名字,把我的头往墙上磕,头发拔掉一绺子。真正的大法弟子不会给邪恶提供任何东西的。我第一次出拘留所:是别人、亲属写的什么“保证”,写的什么我不知道,当时我和警察撕抢起来,我本人坚决不同意,由于几个人阻挡,就这样了。我第二次出拘留所: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填了一张白纸的名,按了手印,如果说后来写了对大法不好的事或者其它的什么,那不是我写的,在空白纸上我什么都没写,那是警察写的。在此声明:两次所涉及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坚定的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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