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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曾春

    我98年11月底喜得大法,走上大法修炼之路。由于人间首恶江××以小人之心,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对大法及大法弟子進行残酷的非法镇压,全国以至全世界的大法弟子均遭到了邪恶的残酷迫害,我也不例外。99年12月份,我進京证实大法,被市公安及“610”办的恶人非法押回本地。在当地公安局的一间小屋子里我被女恶警非法搜身。她从我的短裤中搜走现金壹仟多元,至今未给我打收据,还非法拘留我15天。期间,所长及恶警们指使吸毒妹4人对我進行狱规迫害:吸毒犯抓住我的头直往铁门上撞,时间达半小时之久;而后又对我脚踢半小时之久。我的头部多处有肿疱,双脚从膝盖到脚背全是青紫。如果我不是修炼人早就成脑震荡了。2000年上半年的一天,我因故顺便到同修家吃饭,遭到恶人举报。恶警把我骗到公安局并非法拘留我15天。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我以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凭着对大法的坚信与师父的呵护,这次,我7天正念闯出(被无条件释放)。2000年下半年的一天,我与同修上街讲真象、贴真象资料被市公安的“110”非法抓到公安局。市公安局、“610”办恐怖组织多次对我進行非法审讯,并以莫须有罪名判我劳教1年半(同修被判劳教2年)。5年来,市公安局、“610”办曾多次到我家干扰破坏我家环境,非法抄家,对我丈夫(不修炼)進行威逼恐吓,威逼我丈夫交出罚款7000元(现金),写欠条5000元(欠条到今未退)。后恶警又以欺骗的手段让我丈夫代我签下了什么所谓的“保证书”。在此,我借《明慧网》,向全宇宙严正声明:在江氏集团的强化洗脑迫害下,我向市公安及“610”办、单位、看守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信件以及我丈夫被骗代签、代写的所有“保证”与所讲过的对大法和我师父不敬的言语统统全部彻底作废。全面否定我及家人与旧势力的约定,铲除一切邪恶的安排,排除一切邪恶的干扰,坚定的维护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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