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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陈進明

    我98年10月得法,2001年元旦前和几个同修准备上北京上访,不料中途被遣送到当地,被非法拘留了15天。后来接着就发生了天安门“自焚”事件。这一下,政府找到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借口了,迫害升级了,我们出去过的人,都被送進了洗脑班,天天念一些批判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当时我就觉得大法弟子不会干败坏大法的事,这肯定是陷害。要出洗脑班,必须要在“保证书”上签字,否则送劳教所,我虽然违心的签了字,这等于还是向邪恶妥协了,没过好关。邪恶的目地就是要你放弃修炼,或者要你掉层次修不成。还有一件事,十六大召开前夕,江邪恶集团对我们大法弟子又進行了一次空前的、全面的人人过关,写“保证书”,不写的送洗脑班,并要每人交4500元钱,单位派两人看管,当地派出所的人来了几趟,不写保证的就要带人,我单位的领导处于对职工的爱护,希望我写个保证,尽量不要叫派出所把人带走,单位领导在保我,我要给领导面子,就写了“保证书”。我经历了两次邪恶的迫害,都是心理上的迫害,我都没过好关,都向邪恶妥协了,这是我修炼史上的两个污点,想起来让人心理难过,我真对不起师父,我不配大法弟子的称号。这都是我放不下的执著造成的,怕丢了工作,影响孩子等等。通过学法和看《明慧》文章,我更加坚定了对大法、对师父的信仰与崇敬,更加坚定了修炼大法的信心,我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的進程,为此我对我以前所写的“保证”严正声明作废。我要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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