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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赵有真、龚河莲、金明学、漆富邦、赖绍华、梅明兰

    我们在江氏流氓集团的邪恶迫害中,由于自己一时人心执著与怕心,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违心说了、做了不符合大法学员的言行。通过学法,终于摆脱邪恶因素的干扰和纠缠,特在此严正声明,在以前邪恶的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在今后的助师正法的道路上,认真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干扰和破坏,全力向世人讲清真象、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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