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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路桂英

    我1996年修炼大法。自99年7.20后三次去北京正法,两次被非法拘留,非法劳教一年,回家后,多次被公安、司法、办事处、居委会等部门非法监视几年之久,2004年9月22号下午3点多,派出所一行6人,非法抄家,并说谁举报的。当时由于正念不足,怕心、人心出来了,他们问现在炼不炼,我说“现在不炼”,当时就感觉不对,做了一件大错事,悔恨自己太差劲,愧对师父。现严正声明在这五年之久的非法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弥补损失,坚信大法,努力争取做个合格弟子,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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