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秀兰 在99年7月20日大法被迫害以来,我在邪恶的迫害中,配合了邪恶,所说、所写、所签的字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声明全部作废。包括2004年4月12日被绑架时,在迫害中配合了邪恶所说、所写、所签字的、不符合真修弟子标准的,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更加努力做好师尊所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