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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秀兰

    在99年7月20日大法被迫害以来,我在邪恶的迫害中,配合了邪恶,所说、所写、所签的字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声明全部作废。包括2004年4月12日被绑架时,在迫害中配合了邪恶所说、所写、所签字的、不符合真修弟子标准的,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更加努力做好师尊所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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