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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海亭

    我58岁,1998年夏季喜得大法。由于平时学法不够精進,许多执著心没修掉,在县拘留所洗脑班期间,被邪恶的谎言迷惑,写了“保证书”,使自己走了弯路,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之恩。特此严正声明:在以前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学好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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