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丽波 自99年7.20后,无论在单位、公安分局、看守所、洗脑班等所说、所写的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及家人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大力度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不断同化大法,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