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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丽波

    自99年7.20后,无论在单位、公安分局、看守所、洗脑班等所说、所写的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及家人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大力度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不断同化大法,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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